微小发将以每个账户内,每一条正确的发票信息为依据,核对金额及发票,并进行付款。
个人无需开具发票,企业必须开具发票。
1.发票
2.填写正确的后台发票信息页面截图
3.若实际地址与打印页地址不符,需提供发票记录单
请注意:
企业的付款信息(包含企业名称、银行开户地、银行名称、银行账号等)以微小发系统登记的为准,请企业提交发票前先核对付款信息。
如果银行信息有误,需要在提交发票前修改正确,如果您企业名称有误,需要参照支持中心提交财务信息修改申请。
1.查看付款记录
您可在每月第3、4个工作日登陆微小发后台,查看“财务数据”->“付款记录”->“财务对象”->“发票信息”,如图:
2. 按照系统提示金额开具发票:
点击“发票信息”,并按照系统提示【金额】开具发票。
请按照业务类型的不同、财务公司的不同,月份的不同,分别单独开具发票,并确保发票金额等发票内容准确无误,否则我们将无法为您安排分成支付。
3. 录入发票号、金额、税额等相关信息
登陆系统 “财务数据”->“付款记录”->“财务对象”->“发票信息”,根据系统提示录入对应的发票信息,请仔细填写,确保所填信息与实际开具的发票信息一致,否则微小发将无法为您安排分成支付。
温馨提示:1、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员需逐张填写发票号,不可以将发票号写在一起
2、普通发票若为多张且连号,可用此方式填写:0000001-0000010
发票信息必须填写完成,如未填写,微小发将无法付款。
4. 录入完成,点击打印。
待发票信息填写完成后,将该页面进行打印。
(温馨提示:需按月份,分别打印,且录入的信息需与开具的发票信息一致。)
5.将发票、打印页一并邮寄至微小发。
*为保证微小发顺利收到您的发票并及时处理,请您严格按照下方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发票,谢谢。
地址: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桥街道人民东路58号铭诚摩根大厦28楼
收件人:微小发财务组(请务必准确填写,以免影响签收)
邮政编码:410007
联系电话:0731-89606846
企业的收入在收到发票后才能支付,付款时间以收到发票的时间为界:
截止每月9号收到的发票,如发票审核无误,每月15-20日安排支付,支付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帐;
截止每月19号收到的发票,如发票审核无误,每月25-30日安排支付,支付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帐;
微小发在每月19日之后收到的发票,付款时间安排在下月第一批支付。
由于快递及签收流程不可控因素较高,微小发不能保证每月9/19日当天签收的发票全部审核完毕,为了保证当月能够结算,还请尽早寄出,感谢您的理解!
发票注意事项:
1. 每一个微小发账户的分成,需按月份及对应的金额,分别开具发票。(不可以将几个月的金额开在一张发票上)
2. 不论何时开具的发票,发票信息(例:发票类型)都需要与微小发后台分成产生当月的信息一致。若不一致请提前修改,但请注意,本月修改后台的发票类型将在下月付款时生效。
3. 按照微小发后台【发票信息】中的金额开具发票,多开的部分不退回、不支付;少开的部分金额需要补齐后才能支付。(注意:如果您开具的是【增值税专用发票】,发票金额必须与发票详情中的金额完全一致.)
4. 如果开具【增值税专用发票】,不可以将发票号写在一起,要根据开票张数,【分行】填写8位数字的发票号码。
5. 您开具的发票上的企业名称,必须与发票章和微小发系统里记录的企业名称一致。
若您有任何问题或疑问,可联系微小发QQ客服:3388398257
普通发票填写
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
登陆系统,在我的账户里点击修改,进入财务信息修改页面,按需求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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